
昨日(12日)下午,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袁鄂向新快报记者通报,该站已对施工方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并挂在广州市建委网站上公示。施工方今后将在最短三个月最长半年时间内,不得再到广州投标。
同时,该站已经对施工方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完成了调查取证笔录,施工方已承认其瞒报行为。
“记过”处罚比较重
下午5时左右,记者在广州市建委网站上看到,在奖惩公示栏中的“不良行为”记录中,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被挂在了头条。上面显示该公司问题内容是“在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施工6标[嘉禾站~龙归站盾构区间(二)]土建工程项目中,隐瞒了3#联络通道实体检测不合格报告”。
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袁鄂介绍,记“不良行为”是对施工单位非常严重的处罚,施工单位最少三个月内将不得再到广州进行投标,最长时间为半年。“这就像犯人服刑,如果施工单位在这期间表现良好,则可以减少‘服刑'时间,但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反之则会加长其‘服刑期’,最长为半年。”袁鄂说。
已完成调查取证笔录
据袁鄂介绍,除此之外,监督站执法部已经对施工方进行了调查,并于昨日完成了调查取证笔录,主要就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行为进行问询。袁鄂告诉记者:“施工方已经承认了其瞒报行为,这也是我们对他记‘不良行为’的一个依据。”
“但是对施工方的具体处罚决定还得等调查完全结束,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半年。”袁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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