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建议研究车牌拍卖和额度控制政策
本报讯 记者全良波、宋毅,通讯员汪梅花、王静仪报道:近年来,深圳机动车总量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如不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控制措施,深圳将面临严重的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许多城市管理问题。昨日记者获悉,深圳交警局建议进行车牌拍卖和额度
控制政策研究。
汽车增三倍道路只增22%
据统计,自2001年底至2007年底,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从38.3万辆猛增到114.5万辆,年增速超过20%,远远超过了道路建设速度。截至今年3月20日,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注册)为118.88万辆,汽车保有量仅次于北京,居全国第二位;加上外地驻深和每日入境、过境车辆约17万辆,每天机动车在用量约为140万辆。统计数据还显示,去年以来每天登记上牌车辆约在800—900辆,呈加速增长趋势。预计未来3—5年内,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将继续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2010年注册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200万辆,在用量将超过230万辆,相当于现在北京的总量水平。
交警介绍,目前深圳1820名交警管理着118万辆的汽车、5250公里的道路,每公里道路225辆的汽车密度、交警人均715辆车的管理量全国最高。近6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了3倍,而道路建设只增加了22%,交警警力增加不到30%,人均管理车辆、接警、处理交通事件、查处违法的工作量高出其他城市平均水平2—4倍。因此,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并综合考虑深圳市实际情况,交警局认为深圳市应采取“适度抑制拥有,重点限制使用,提高使用成本”的宏观总量调控政策。
沪、新、港有成功经验
交警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上海车辆调控措施自上世纪70年代末实施以来,减轻了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对促进城市交通正常运行,保证道路通畅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新加坡的配额办法根据道路的递增量决定当年的新车牌照数量,并用区域道路收费系统控制高峰时间汽车驶入市区内的数量。香港是用很高的新车牌照税和燃油税将家庭汽车拥有量控制在12%,增长率控制在2%—3%,同时在市中心区提高停车收费标准,迫使私车车主以公共交通代步上下班。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经验不仅说明了机动车总量控制的必要性,更说明了及早控制的重要性。此外,还应继续推进拥堵费政策的研究和完善,在全局交通利益与个体交通利益的关系上,平衡取舍把握时机;扶植小型车(4米以下),限制大型车,在税收、上牌、停车、路桥收费等方面给于小型车政策扶持和鼓励,与大型汽车拉开经济成本的距离;鼓励搭乘和共乘,鼓励网上办公,减少出行。
(编辑: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