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绍铭[香港]
“羞家”是粤语,今天已少听闻,时代不同,想已作废了。普通话相近的意思是“丢脸”,但意思不及“羞家”那么周全。“丢脸”丢人现眼的是自己,但“羞家”中的“家”如因你的行为而蒙“羞”,祸及亲人,因此羞家相当于“连坐”。
康有为1904年有瑞典行,商务印书馆近日出版了他的
《游记》,由瑞典汉学家马悦然(G.ranMalmqvist)校订。客居瑞典时他参观了好些地方,“薄游市里,无微不入。观乎男女剃发、剪发、梳髻之肆,亦复刀叉纷纭,香油错杂,器具繁多,室居雅洁。……以吾京师王公贵人,而理容之人秽恶不可近,乃扫面拂须,为之掩鼻。吾向苦之。盖文明者:繁多美好之谓;野蛮者:简少粗恶之谓,此真吾国所大愧者乎?何一切之粗恶也”。
游客把异乡风貌跟自己家乡比对一番后,乃有“吾国所大愧”之叹。大愧者,羞家也。以康有为的观点看来,家国已不可分。自己是家国一分子,难免感到“羞”同身受。
吴鲁芹在《“喝汤出声”辩》中引蒋碧微的话说,民国八年徐悲鸿等九十五位留学生初抵伦敦,负责招待的黄国梁先生把他们接到英国学生会。饭前黄先生手持全套西餐餐具,站在一张凳子上面,高声跟初到异邦的留学生讲解各式餐具的用法和进餐时的规矩与礼仪。最后加重语气叮嘱他们进餐时最忌发出声响,“不但刀叉不能‘叮当’作响,喝汤尤其不可有‘鉆鉆’之声”。
结果呢?上菜时,第一道便是汤。蒋碧微回忆当时情景:“一开动,唏哩呼噜之声四起,使接待我们的同学全部愕然失色。”
中国人饮宴,有自己一套吃相,不必守洋规矩。问题是当晚那班新丁用膳的地方是英国学生会,吃的是西餐,侍候他们的是洋人,入乡随俗,他们也该守洋规矩的。不过,话得说回来,这班小伙子初来乍到,昧于人家的国情,大概也不觉得自己吃相失仪,日久应该就不会唏哩呼噜了。
蒋碧微女士的记述今天读来一样像“警世通言”。接待新丁的几个老留学生之所以“愕然失色”,因为有洋人在场,所以觉得“羞家”,虽然自己不是唏哩呼噜一份子。蒋碧微在事过境迁后还追忆一番,可见她当时也曾为此事羞得面红耳赤。今天你在国外旅行,在同胞圈子中遇到什么“二十年目睹怪现象”,想到自己这民族也曾是上国衣冠,今天“何一切之粗恶”如此?想着想着,也觉羞家。
(编辑: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