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法院已立案的这起强迫他人使用盗版软件案,在全国是第一宗
本报讯 记者邝穗雄、实习生张祝声报道:“我为公司使用各种盗版软件,被人讥笑为‘软件大盗’,觉得人格被贬低,晚上经常做恶梦,所以才起诉原来服务的公司的。”昨天,因此而向越秀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的小剀(化名)向记者解释
了他的理由。
小剀的代理律师说,目前法院已经立案,而因强迫他人使用盗版软件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在全国还是第一宗。
今年29岁的小剀告诉记者,他从2003年起在环市路的一家科技公司技术部工作,负责电脑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支持。因为工作关系,他对公司所用的软件非常熟悉。一入职,除了用来管理的系统服务器端系统外,他就发现公司所用的操作平台、数据库、办公软件、网络绘图软件、翻译软件、杀毒软件、解压软件、定时关机软件、五笔练习软件等,全是盗版。公司指令他从电脑市场购买盗版软件,或从网络上下载盗版软件及其补丁和更新,“做这样的工作,真是无时无刻不受良心的谴责啊!”小剀说。
去年,解压软件公司得知情况后,发了一封律师函到小剀所在的公司,要求停止盗用,否则将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小剀从此心里更加不安,晚上一想起就难以入睡,即使入睡也常梦见被软件制作人追杀。与朋友谈起这种情况和担忧时,又屡屡被讥笑为“软件大盗”。买盗版件也经常碰到熟人,熟人们笑称他是为盗版公司工作的。小剀认为,他被公司强迫使用盗版软件,“人格受贬,心理压力巨大,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他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据悉,被告公司尚未就此事作出正式回应,但有人私下表示:“哪个公司不用盗版?这样小题大作莫不是博出位?”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