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环保局说执法有难度,税务局没有多余时间接受采访
本报大埔讯 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少雄、实习生连乐报道:本月3日,本报报道了广东大埔县十多个山寨煤厂圈地大生产污染环境的情况后,梅州市工商部门迅速会同茶阳镇政府对辖区内的十多家煤厂进行整治,至前天为止,已收缴以
“筹办”为名擅自经营的九户经营户的筹办工商执照,责令停业;对无证经营的两家予以查封关闭;对四家位于闽粤两省交界地的无照经营煤厂,与福建省工商部门“会商”整治,并召开分析会自查存在问题。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1月11日,大埔县环境保护局就茶阳镇太宁村三家煤厂在囤煤、加工煤、运煤过程中直接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和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引发群众联名投诉的个案,给工商部门发出了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的函,但两个多月来,这三家违法煤厂却一直照常经营。大埔环保局监察大队的姚队长说,该局只有处理权,没有决定权,执法很为难。他承认,该局发出建议函以后,也未能履行“环保监督”处罚职责,导致“督办”的矛盾纠纷个案得不到及时解决落实。
就报道中提到的有煤厂未取得税务登记却缴了“税金”一事,记者与梅州某税务机关取得电话联系,该局办公室一赖姓主任答:“我没有多余的时间接受采访。”
据了解,梅州的电厂、水泥厂每天需用煤约5000吨以上,而茶阳的十六七家“煤厂”每日加工、运出煤炭高达3600吨以上。据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评估,每月每家“煤厂”就造成当地应收税费流失高达26万元以上。
(编辑:李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