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16亿元,张当庭表示要上诉
北京今天消息 据《财经》报道:昨日上午9时,“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一审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第二次开庭。法庭宣判:张荣坤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对其被扣
押的13亿余元资产予以全部没收;并对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处罚金2.32亿元,对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处罚金5000万元。张荣坤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获知,松原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并认定,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00余万元,犯单位行贿罪。
对照法院判决与检方起诉,原来指控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已改为抽逃出资罪。其所述内容,仍然是2003年张荣坤从上海社保局拆借2亿元资金注入沸点投资一事。张荣坤向原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行贿的930余万元,亦基本获得法院认定: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张荣坤分14次给王维工财物930余万元。其中,2002年,由王维工出面,向时任上海市长陈良宇请托,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争取政策支持和融资渠道。
张荣坤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之外,还被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记者查证的司法机关材料显示,司法机关共扣押张荣坤两笔资产,一是张荣坤炒作海欣股票,截至2007年9月28日,账面盈余11.89亿元;二是福禧投资违规持有改制后上海电气股权及从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拆借巨额资金,用于在香港炒股获利,被司法机关扣押1.388亿港元。
据知情者介绍,上述两笔资产总计约13亿元,加上此次被处的2.82亿元罚金,相当于张荣坤案发时实际拥有资产的大部分。(罗昌平)
(编辑:李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