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的有序政治参与
拓宽畅通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各级人大、政协适当扩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员的比例,不断拓宽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主
渠道和主阵地,创新参政议政内容与形式;在政治决策系统和新的社会阶层组织之间建立咨询、协商对话机制,建立健全包括律师、会计师专业界等在内的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加强党政部门特别是相关单位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间的联系。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政治诉求。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机制。认真做好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作。
———吴德星在《学习时报》2007年第410期上撰文认为
广东新的社会阶层的群体特征
第一,双重社会政治属性,既是“建设者”同时又是“劳动者”,既是“建设者”又是“统战对象”。第二,云集“两新”组织和“三区”。第三,贡献巨大,力量日增,正处于上升通道。第四,主流积极向上,内部良莠不齐。第五,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多元化,比如,政治取向的一致性与政治价值观多元化并存,根本目标的共同性与利益追求的多元化并存,道德文化的同一性与趣味追求的多元化并存,等等。第六,阶级意识尚较为朦胧。第七,代表人士队伍正在形成。第八,政治参与心态复杂,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诉求,有着各种各样的动机和复杂心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政治参与、政治诉求上表现出的热情、种种现象和心态,需要加以正确引导和矫正。第九,与其他阶层具有“和而不同”的本质特性。在一个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一种好的制度往往并不是表现为没有或很少矛盾和差别,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矛盾和差别,具有化解矛盾和协调差别的能力。
———周镇宏在《中国发展观察》2007年第12期上撰文指出
新的社会阶层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
当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对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意义是深刻的。首先是新的社会阶层对传统政治的消解。中国自秦王朝建立后,集权与专制便成为传统政治的主要特征。但这种集权和专制的社会基础在于三大支撑:以农业为支柱的农民———上层二元固化经济社会结构;以对社会资源的全方位控制而实现的人身依附;以“官本位”思想为主导的政治文化。对这三个支撑的同时消解,可以说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尚未完成。真正承担起这一历史使命的,是当代中国的新的社会阶层。他们对专制和集权的基础的消解,使和谐社会建设更加顺利。新的社会阶层一方面埋葬了旧的集权和专制体制,同时又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大厦的建设者,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推动者,是建设和谐的政治社会关系的生力军。就当前中国来说,新的社会阶层在以下三个意义上推动现代政治的发展,推动着和谐社会的建设:第一,促进经济的发展,推动自主人格重构;第二,加速中产阶层的形成,推动社会阶层关系的重构;第三,使公民社会雏形初现,推动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
———齐杏发在《求实》2007年第1期上撰文指出
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和价值取向
根据深圳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本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和价值取向呈现以下特点:新的社会阶层的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特点,主导价值取向是以个体为中心,但又不是极端利己主义,而是具有很大的互利性成分,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法律意识、平等意识、合作意识和契约意识等现代观念已经明显占优势,而这些意识正是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心理(文化)基础。普遍拥护改革开放政策,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他们是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认为政治参与渠道不很畅通。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主要是功利性参与,而不是理念性参与。新的社会阶层普遍拥护执政党的领导。
———汪永成在《北京日报》2007年12月24日上撰文指出
(供稿:广东省委党校图书馆郑芸)
(编辑: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