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讲坛·艺术论坛讲座

从伦理准则看艳照传播
美国传播学者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马克·法克勒、金·B·罗特佐尔、凯西·布里顿·麦基合著的《媒体伦理学》归纳了五个伦理学准则:
1,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精神美德就是在两个极端的正确位置。
2,康德的绝对命令:只按你的意愿能成为普遍规律这一准则行动。
3,穆勒的功利主义:为最大多数的人寻求最大的幸福。
4,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只有当忽视一切社会差别时,正义才会出现。
5,犹太教———基督教将人作为目的:像爱自己一样爱你的邻居。
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立大学教授雪莉·贝尔吉在《媒介与冲击———大众媒介概论》一书中,同样引证了这五个伦理准则。在英国新闻学学者卡伦·桑德斯的《道德与新闻》中,对伦理原则做了一些扩张,增加了大卫·休谟的“人类情感论”、G·E·穆尔的“语言学转向”以及反伦理理论。
不同的伦理学家会有不同的伦理准则,但无论哪种准则,都在考虑“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某种行为对一些人来说是快乐的,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痛苦的,亚里士多德希望取中间状态,穆勒侧重大多数人的幸福,康德“发布”反个人的普遍规律的“绝对命令”,罗尔斯主张“无差别”伦理等等,其实都是在“个人”与“他人”之间移动价值标尺———有的把标尺更多地移向个人,有的则更多地移向他人。
在艳照传播过程中,同样存在“个人”与“他人”的两端。一端是卷入艳照的每个“个人”,另一端是观看艳照的“他人”。无疑,被观看的“个人”是痛苦的,而多数观看的“他人”是“幸福”———窥视欲得到满足的“幸福”。
当然观看者也不尽是满足窥视欲,许多人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观看艳照的。性是人性的底座。如果不是艳照的偶然泄露,人们很难想象这些星光趃趃的艺人,尤其是平常以纯洁示人的阿娇,会接受拍摄如此不雅的照片。这些照片还“泄露”了包括明星在内的现代人性爱观念和性爱癖好。我们可以从艳照中发现,如今许多人的性爱已经走出生殖的原始目的,转入以快乐、娱乐、游戏为目的;过去那种“性脏”、“性贱”(比如视性器官为肮脏部位)观念也在弱化,于是他们把镜头对准这些部位,留待日后欣赏;陈冠希频繁更换性伴侣,反映了专情观念的淡薄……
无论是满足窥视欲还是资助认识论,都建立于当事者的尴尬痛苦之上。这不是“爱邻居像爱自己一样”的表现,更违反了“绝对命令”;在“无知之幕”中(即人们抹去自己当下的角色,退回没有差异的“原始位置”),任何人都不愿自己是当事人;也许只有穆勒的“最大多数的幸福”标准能成为媒介传播的注脚,可是这又没有确切的调查佐证。
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深得中国哲学的精髓。过犹不足,不足亦过。在过度与不足之间,存在一种“黄金位置”。就报道艳照门事件而言,报道什么,报道多少,都是媒介伦理的考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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