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则是卖家反价多,一宗价差近200万的纠纷至今未决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郑裕鸿报道:广州房价波动引发楼市新动向:去年楼价狂升时,多出现卖家反价不卖;到了今年初楼价节节回落,则变为买家挞定(反悔)增多。
据悉,从去年下半年房价急速上涨到今年初房价有所回调,广州市的房屋价
格呈现较为波动的状况。在价格上涨的阶段业主更倾向于卖出更高的价格,经常出现“反价”的情况;而回调时买家则往往希望买在最低,经常对出价与实际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更多地出现出价不买的情况。如果这种议价的情况发生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则属合理的市场现象,但如发生在买卖合约签订后,其性质往往就变成经济纠纷,需要经由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中原地产昨日就首度回应了去年一宗“反价不卖”的案例。去年5月份,买家刘小姐在中原地产番禺吉祥道分行促成下,购买业主崔先生名下的番禺区星河湾星座6栋某单元。中介提供的数据显示,刘小姐是以8440元/平方米、总计211万元购下该房的。及后,卖家觉得售出的物业低于市场价格,不愿以合同所签订的价格卖出房屋,并以拖延办理该物业的房产证的方式,阻止该宗交易的进行,并最终导致合同至今无法履行。
据了解,到今年3月份,该房隔壁栋面积相类似的房屋,已卖到16184元/平方米、总价420万元,价差近200万元。
据介绍,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物业本已经具备出证条件,本可于其后两周内完成房产证办理手续。但在近期多次协调中,业主以在美国工作为由,拒绝商谈解决事件的方法,也未退回签订合同时所收取的3万元定金。
中原地产表示,已将1.5万元佣金退回买家刘小姐,并将协助其通过合法途径向业主追讨该合同的应有权益。对于在正常交易过程中业主的缺乏诚信、不守合同的做法,中原地产表示,也会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追讨相关责任。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会进一步了解该案子的情况。他建议买家刘小姐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次纠纷。
房管局还提醒,市民在决定售出或买入物业的时候,应审慎考虑价格是否符合自身的预期,慎重签订买卖合约,以防止因为悔约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