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开其例的开发商正面回应:这只是企业让利行为
本报深圳讯 记者朱文庆、陈骁鹏,实习生刘靖报道:深圳楼市降价补偿之风愈演愈烈。继万科、金地、澳城相继以装修款开展“曲线补偿”之后,深圳又一在售楼盘桑泰丹华府于上月底正式对外宣布将对买了“贵房”的老业主“全额补偿”。昨日,深圳律
协联合深圳房协及各开发商召开研讨会,深圳房协提出,开发商完全没有补偿的义务。
仅二十多户获全额补偿
羊城晚报记者日前从桑泰丹华府售楼处获悉,该楼盘三期剩余项目现八折销售,对于此前已经购房的业主,开发商将按照特惠价格全部进行差额补偿。该楼盘售楼处负责人原先生表示,补偿方案已经开始实施,他估计总体补偿金额在2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
据了解,桑泰丹华府三期于去年年底开盘,均价2万元/平方米,目前已售出三成。上月底,该楼盘开始推出特惠单位,均价1.6万元/平方米,起价1.3万元/平方米。同时,桑泰地产向已购买了三期的老业主承诺,按照特惠单位的价格全部进行差额补偿。补偿老业主的方式会分成两种,有些还没有签订合同的客户会直接用新价格来签约;已经签约的客户,在入伙时候开发商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
桑泰地产法律顾问在昨天的座谈会上表示,此轮降价是出于对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和谐安定的考虑,避免将不和谐因素推向社会。据他介绍,本次“全额补偿”方案,是桑泰公司承诺在业主入伙时,房价与业主购买价仍有差额才进行补偿,此举只针对购买桑泰丹华府三期的20多名业主,而桑泰丹华府三期共有189套房屋,获补偿的所占比例不足10%。
全额补偿不具参照意义
虽然3月份时万科、金地、澳城相继提出了对老业主的补偿方案,但仅仅是部分补偿,桑泰地产的补偿计划使其成为深圳首个全额补偿老业主差额的开发商。
深圳房地产协会会长许权称,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就纠纷问题买卖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降价补偿不是开发商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补偿与否都不违反合同精神,也与先行法规不相冲突。他同时强调说,个别开发商的补偿行为对其他企业不具参照意义,现在的退房或补偿纠纷还是应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解决。
(编辑: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