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证明,七月起停发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从现在起到6月30日,广州市社保基金中心将开展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工伤定期待遇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生存证明材料的,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目前,广州市基本养老金已实现100%社会化发放
。为了规范和完善基本养老金、工伤定期待遇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有关通知明确,本次认证的人群包括三方面:市外定居(包括境外定居)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本市定居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采取抽查方式(社保基金中心将对被抽查人员发出通知);按月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包括区退管办)需对自身管理的上述人员领取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并于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生存证明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生存证明材料的,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2008年7月起暂停发相关待遇。
据了解,为了保证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利益,有关方面还设立举报奖励。有举报他人冒领基本养老金的,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100-10000元奖励,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可予以重奖。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