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入学生宿舍以假货骗财,而后恶言胁迫苦主——敢报警,把你丢进“艳照门”

春鸣 画
本报讯 记者黎存根、实习生叶宗剑报道:“她说,要是报警,就把我们的照片弄成‘艳照门’!”昨天,增城某技术学校两位大一女生致电本报诉苦,称被一自称“广州宝洁技术开发公司员工”的女子用假货骗了600元,还遭恶言威胁“不许报警”。经调查,此女系假冒大公司员工招摇撞骗。
据小黄介绍,她是增城某学院大一女生。她们的宿舍管理较严,一般外人不得入内;至于该女子如何进去,不得而知。上月28日中午,这个女子直接“杀”到她们宿舍,自称是“广州宝洁技术开发公司的销售员工”,想找一些同学兼职做校内销售。小黄将信将疑。该女子随即拿身份证给她们看,随后又拿出印有“广州宝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员”字样的工作证。
见其如此“有诚意”,小女生们一下就相信了。女子表示要一张她们的照片,回去好办工作证。由于赚钱心急,两人匆匆和她签了协议。女子又说,货在学校外面,且只剩下海飞丝,要她们先拿两箱(一共48支,每支12.5元)。
女子走后,其他同学仔细端详这批“货”,都觉得太稀,认定不是真货。小黄马上警觉起来。“打电话给她,没人接。上网一查手机号所属地,居然是黑龙江的!”小黄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发信息给她,要求退钱,否则报警。对方回复:“钱是不会退的了;你的照片还在我手里,不想上黄网就小心点,到时别哭着求我!”并表示不想闹大此事,“你们太小,董(懂)的太少,就当卖(买)个教训”。最后,小黄还是报了警。
记者随后致电宝洁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没有这种业务销售人员,那个人的工作证和公章肯定是假的。宝洁公司所有产品只在超市销售,不会上门推销,且产品都有防伪标志。(报料人黄小姐,三等奖100元)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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