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昨起上调,记者走访多家职业中介机构发现——
本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昨日起,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然而记者昨天走访城区多家职业中介市场发现,虽然不少企业都
标明普工月薪超过1000元,有的还达到1200、1300元,但根据他们的工作时间细算下来,工人工资仍难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多实行26天工作制
记者昨日在莞太路多家职业介绍所注意到,不少企业实行的是“26天8小时工作制”或“26天10小时工作制”。真正标明“底薪770元+加班费”的企业数量并不多。“大部分企业都实行26天工作制,有的每天上班8个小时,有的则要求每天上班10个小时,这还是比较正规的企业,有的企业上班的时间还要更长。最低工资从这个月开始上涨,但据我们了解,真正调高工资的并不多,大都集中在一些大型企业。”莞太路上一家职业介绍所的工作人员介绍。
而根据刚刚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周5天8小时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加班应按两倍小时工资计算,平常晚上加班应按1.5倍小时工资计算,记者测算,一名普通员工26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应最少拿到1100元,而26天10小时工作制则至少每月应该拿到1470元。
钟点工工资基本达标
据介绍,由于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稳定性差,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还需由个人全额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等,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与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差异等因素,比月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小时工资高出67%。东莞目前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月,折算小时工资为4.43元/小时,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达7.4元/小时。记者从东莞各家政服务公司了解到,目前东莞家政钟点工的小时工资普遍在10元/小时左右。每年元旦、春节前,家政工的工资还有一定程度的上涨,有的达到15元或20元/小时。
而因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不订立书面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有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对文员、会计等全日制岗位也实行小时工资。市劳动局有人士提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