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事情报搜集活动。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这名骨干分子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先后与该官员联系36次,对方向其通报达赖集团境外活动情况,下达搜集情况的指令。这名骨干分子按照指令,使用化名和暗语,先后与其12名关系人联系200余次,搜集所谓“境内僧人抵制揭批达赖”、“西藏猎杀动物”、“西藏生
态环境被破坏”等情况,通过互联网发向境外,并接收境外有关达赖喇嘛的活动动态,制成光盘,在西藏拉萨等地散播。
三是从事民族分裂宣传活动。2007年,达赖集团组织所谓“和平挺进西藏”活动时,在达赖集团“安全部”的指使下,该骨干分子与其关系人共同向达赖集团写了声援信,交给这名官员。达赖集团对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攻击文章由该官员交给这名骨干,复印后在拉萨三大寺散发。2007年10月,达赖集团再次派人送给这名骨干分子有关达赖在美国获奖信息的光盘,该骨干复制后交给关系人在社会上散发。
四是秘密指挥情报网络在拉萨散发“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倡议书及其他宣传品。拉萨“3·14”事件前后,双方联系更加密切频繁。期间,达赖集团“安全部”某官员向该骨干分子发送《“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倡议书》等,这名骨干分子将上述宣传品复制,在拉萨散发。拉萨发生打砸抢烧事件后,这名骨干又指挥其情报网络多方活动,搜集相关情况报告给达赖集团。
铁证面前,长期从事分裂活动、煽动和鼓动“3·14”事件的阿旺朗吉松口承认秘密从事分裂活动20余年———1989年,时为哲蚌寺僧人的阿旺朗吉因参与拉萨骚乱被依法惩处。“3·14”事件前后,阿旺朗吉和暴徒“来往”异常频繁。面对其他暴徒分子的指证,他终于承认:“我在拉萨堆龙德庆县开了5家杂货店,店里聘请的布勇、索巴等6名服务员都是刑满释放人员,主要就是从事分裂活动。”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互联网已经成为达赖集团发布指令的重要渠道。《“西藏人民大起义运动”倡议书》、行动计划和部署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网络进行的。
此外,达赖集团与境内“藏独”分子勾结还出现了新的渠道:首先利用通讯工具和网络进行简单的联系,约定时间收听“美国之音”藏语频道,利用一些暗语传达境外的指示、通报境内的相关动态等。
达赖集团为了扩大暴力事件的影响,专门派出骨干分子潜入境内,散布谣言,用钱收买不明真相的人,上街进行打砸抢烧。
拉萨事件发生后,境外分裂势力频繁给四川甘孜藏区联系人打电话煽动“把事件搞大”。证据表明,境内外分裂分子近期不断向甘孜地区散发、传播反动书籍、光碟和画像,散布谣言,煽动性极强,不断派遣和指令境内外人员组织串联,策划和鼓动在甘孜实施分裂破坏行动。2月中下旬以来,成都海关查获大量从印度寄往甘孜各寺庙、村庄等地的“藏独”宣传品。最近,“藏青会”还发布了在甘孜境内长期开展“游击斗争”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