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将按得分排队选房,户籍迁入时间为计分主要依据
本报讯 记者陈骁鹏,通讯员虞海霞报道: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获悉,深圳市2007保障性住房租售复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约有8000申请人进入终审阶段。据悉,终审时间暂定为200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终审工作结束后,将依序进行终审公
示、公布终榜和排队选房。
终审合格家庭将予公示
记者了解到,深圳全市共收到保障性住房租售申请表近9000份,经过初审和复审,共确认约千人不合格。目前,已通过复审、进入终审的约8000份申请人资料已全部转到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售房中心。
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要求,终审阶段的核查以家庭为单位,深圳市相关职能单位将对该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籍、拥有车辆情况、重点优抚对象、拥有房产(含商铺)情况、存贷款信息、证券资产、商业保险、报税工资、残疾人残疾等级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以家庭为单位出具核查结果。终审合格的,予以公示;终审不合格的,将向其出具《申请审核不合格通知书》。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信息,市深圳国土房产局售房中心将在区建设(住宅)局(含光明新区建管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配合下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被举报的申请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向其出具《申请审核不合格通知书》。
九部门联动保信息真实
据悉,为确保终审结果的真实、准确,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已制定了终审阶段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查的工作方案。在市公安局、民政局、地税局、社保局、残联、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将对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切实保证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
分设三队按分排队选房
据介绍,2007保障性住房的选房工作由全市统筹组织。经终审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全市租售房源情况和租售工作安排,采取分区设队的方式安排选房。申请人按户籍,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设一队,宝安区(含光明新区)设一队,龙岗区设一队,根据各队申请家庭按照分数高低顺序排队依次选定经济适用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深圳国土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计分排序以相关申请人户籍迁入深圳市时间为主要依据。若分数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先后。具体计分方法为:申请人户籍自迁入深圳市当月起每月1分;申请人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18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18周岁当月算起;成立深圳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计分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此外,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点优抚对象、一级残疾者增加24分,二级残疾者增加18分,三级残疾者增加12分。申请家庭有多个成员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选房家庭数分批次确定
终榜公布后,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售房中心将根据计分排序情况,综合考虑房源数量、申请家庭的租售意向,分批次确定选房家庭数量,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知单》,注明申请家庭选房序号和选房时间、地点。各区分别组织选房的,也将在全市统一选房时间内进行。
除不可抗力外,申请家庭已签订认购协议书或认租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余款或租金的,或已签订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又放弃购房或租房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购、租房资格,2008年度内不得再次参加选房。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