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
日前,湖北省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正式启动,成为全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工作的省份。全省102个县(市、区)书记必须定期接访,并纳入政绩考核。(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信访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前段时间,昆明的“市长接待日”引发市民
通宵排队。“一把手”特别是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信访,彰显了政府对解决日益突出的群众上访问题的决心。
然而,高效的政府运作要求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一把手”作为统管全局的主脑,主要应该起领导和决策作用。“一把手”亲自接访,恐怕并不一定就比基层人员更了解情况,对信访工作固然是一种强有力的促进,但也折射出基层部门的失职———由于一些基层信访部门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意见不闻不问,导致了群众不断越级上访。“一把手”亲自接访是游离于制度之外的解决之道,终非长久之计。而且,从行政程序角度看,这也是对正常信访秩序的一种僭越。
更进一步看,在法治社会中,上访者这一群体的出现,本身就说明了制度的运行出了问题,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正常救济,只能求助于“青天”。然而,“青天”固然值得期待,但绝不值得依赖。在一个法治社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利救济机制理应健全。上访这一行为的实质,是要借助官员的权力使权利获得救济,但历史经验一再告诉我们,通过权力的手保障不了权利,反而可能伤害权利。能保障权利的只有法治。
由此,在笔者看来,“一把手”亲自接访,怎么看都只是权宜之计。也就是说,解决信访工作除了“领导重视”之外,还必须在法治的轨道内,尽快加强基层部门对信访工作的效能制度建设,形成制度化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才是治本之策。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