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广州中院将在下周一(3月31日)再次开庭审理许霆案。据有关法律界人士分析,法院很可能会当庭宣判。
记者昨日从广州中院获悉,许霆案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时间定于3月31日下午3时。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时曾表示: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他比较
赞成《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尽管目前对于许霆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论仍未停止,但种种迹象表明——许霆将被判有罪可能已成定局。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及辩护律师仍坚持“许霆无罪”的观点,许彩亮表示,如果法院继续以盗窃罪对许霆进行宣判,不论刑期长短他都会上诉。(萧萧)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