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兼顾外商和村民利益主动进行调解
本报讯 记者 余胜容、通讯员 黄世钊报道:村里出让土地却没有收到土地补偿款,澳籍港商花了数百万元买的土地,却经历几年时间得不到开发利用。龙城街道和回龙埔社区经过连续五次调处,当事双方终于在本月24日达成解决方案,并在调解协议书
中签了字。一宗长达几年的土地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付清买地款却不能开发
2003年9月23日,郑女士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通过合法竞拍得到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支行委托该中心交易的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9613.80平方米,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635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郑女士竞购得该地块后,于当月27日付清全部价款335万元,于同年10月20日领取了深房地字第6000103025号房地产证。该房地产证权利人为郑女士。
但郑女士准备开发这块地时,被村民阻止了。村民说,这块地经济纠纷问题没有解决,有异议的土地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不能开发。当事双方谈判破裂,僵在那里。
土地被他人用作做生意
这样一拖就是几年。这几年,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在这块地上打起了主意,转租给一些商户做起木材等生意,从中得利。而作为出让地的村民和购买地的郑女士,被蒙在鼓里,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利益。
龙城街道有关领导获悉此事后认为,妥善解决好此事,不仅关系到龙城的形象问题,也关系到村民和外商的利益。处理不好,就会成为随时可能引爆的“地雷”。
为此,龙城街道专门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经过调查了解,该宗地引起两方纠纷的焦点是回龙埔社区吓一、吓四村民小组未收到此单集体出让地应得的土地补偿款。而澳商于2003年是第二手由银行拍卖得到的土地开发权急需施工,土地来源清楚合法。后再调查发现,该宗地纠纷的历史遗留因素是多方面的。
经五次协调纠纷得解决
那么,该如何处理这错综复杂的土地纠纷?
龙城街道专项处理小组成员本着解决争议,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思路,不厌其烦多次组织双方谈判,突破经济纠纷与二手买卖无关的僵局,经过长达五次的协调处理,最后当事双方不仅以90万元达成补偿协议,也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对龙城街道在此期间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一致认为,如果没有街道当作重大“雷情”高度重视和介入,这块土地的纠纷案就没有那么容易在那么短的时间得到解决。
(编辑: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