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竟达数万元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但仍有部分企业还未办理去年的年审,也没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企业拖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万元。
据市残联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不
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469元,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将根据11469元的80%即9175元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在东莞,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就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175元。
据了解,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残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2008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有所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案要等到广东省新的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下发后才能确定。2008年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将在4月份开展。(李志坚)
(编辑: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