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司法干警认为,这种模式更容易被青少年矫正对象接受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刘洪群、何花莉报道:“下个月我就解除矫正了,感谢司法所对我的教育和挽救!”在海珠区沙园街司法所干警日前为社区矫正对象举办的生日座谈会上,吃着美味蛋糕的邓某高兴地说。
今年22岁的邓某
因参与抢劫,2006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成为沙园街司法所最早的社区矫正对象之一。“矫正期间,罪犯邓某正就读于广州市某全日制大专院校的计算机专业”。司法所干警李智斌介绍,由于邓某在矫正期间遵纪守法,认真接受法制教育,在社区和学校都表现优秀,他将在今年4月完全解矫,无须再定期到司法所报到。
另一位参加生日会的主角潘某今年才17岁,去年7月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李智斌说:“其实这次生日会是有意安排的,罪犯邓某和潘某两人在年龄、环境、经历等方面有一定相似性,所以特地安排由矫正‘先进’邓某为‘后进’潘某讲述自己的心路和矫正历程。两个同辈、经历类似的青少年矫正对象,在一起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教育。”
“这种矫正模式,一改传统的说教式,使青少年矫正对象更容易接受和形成共鸣,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矫正效果。”李智斌说。
据了解,海珠区18名社区矫正对象至今无一重新犯罪,保障了矫正罪犯所在社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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