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法院为避免当事人双方损失的扩大采取“急事急办”措施
本报讯 记者冯霖,通讯员封文智、吴文芬、祝序文、荆晶报道:购买了房产,却在银行贷不了款,30名业主想到了退房。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和30名业主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盐田法院急事急办,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审结了一起系列房产
系列案,当事双方都非常满意。
本月4日中午临近下班时,一名律师抱着厚厚的一堆案卷,匆匆忙忙地赶到盐田法院立案大厅,要求对手头的30宗房产系列案办理立案手续。
原来,去年盐田区一楼盘开盘,当时大量的业主购买了此楼盘的房屋,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但是由于国家新的调控房价政策的出台,至使其中的很多业主无法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导致业主们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楼合同无法履行。
为此,原告物业公司与被告30名业主商定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楼合同,撤销房产登记。但双方在办理房产登记解除手续时,被告知须出具法院生效文书方能办理。
由于近期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原告的房产登记一天不能撤销,房屋就一天不能再进行买卖,而由此会给原告、被告双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盐田法院决定急事急办,对案件先进行立案调解,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具体负责处理。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基本达成了一致意向。
(编辑: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