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晶报道:有关停车场问题给广大车主带来的烦恼接连不断。日前接市民投诉,反映广州一些停车场为多放车入内赚钱,占道停车,之后出现事故车主不得不为此埋单的情况。记者随后展开调查,发现现行的管理条例确实有漏洞。
日前,刘小姐到连新路一露天停车场停车。车场的管理人员表示,车太多,没办法停,
要把钥匙留下。等到刘小姐办完事来拿车时,发现整个车场都已经停满了车,连车辆进出的过道都放着车辆。
刘小姐开车转弯时不小心擦到了停在一边的车辆。“车场内都没有划出停车位,为了多停车,将过道都塞住了一半。”刘小姐询问前来处理问题的交警,他对此也很无奈:“法律上没有相关的规定,车主出了事只能自认倒霉。”
无独有偶。吴先生上周三也碰到类似的事。吴先生上班时都把车停在观绿路和诗书路交界的一个露天停车场,出车场时,他的车和旁边一辆车都擦掉漆了,吴先生只好出500元私了。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市内停车场的监管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而其监管执法的依据则是从200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办法》第十三条第七款明确指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必须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不按照规定使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或者统一规定格式的车辆停放保管凭证的,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罚款。
但据了解,《办法》全文均未提到一个标准停车位的占地面积以及各车位之间的间距。业内人士建议,停车位尺寸的规定也应纳入停车场管理办法中,避免停车场主为增加停车数量,损害停车场消费者的利益。该人士指出,标准停车位的尺寸包括:大车停车位宽4米,长度7米到10米,视车型定;小车停车车位,宽度2.2米到2.5米,长度5米。(报料人:吴先生,四等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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