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肄业生钻法律空子成敲诈勒索团伙头目
本报东莞讯 案犯陈某强曾是一名大学生,如今却成了阶下囚。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便是他频繁利用自己“聪明”的大脑,一边研究法律漏洞,一边从事敲诈勒索活动。昨日,东莞市寮步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以陈某强为头目的敲诈勒索团伙日前已
被打掉,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三人,另有六人在逃。
据审讯,1999年至2003年,26岁的云南籍案犯陈某强曾在四川某学院肄业。去年10月至今年2月,他伙同贵州的黄某红、湖南的刘某仪等九人,对位于寮步镇与茶山镇交界处的向西村的多家商铺业主进行敲诈勒索。“他们的行径很恶劣,去年9月,一家卤水店不愿意给他们交‘保护费’,他们便拿刀将老板砍伤。无奈之下,事主只好带伤返回老家,把店面转给他人经营。不过,下一任店主还是被陈某强等三人敲诈勒索了1000元。”据邝伟文介绍,这一团伙在向业主敲诈勒索时惯用的手段是直接到业主的店内,对业主说如果给一些钱作为保护费就不会有人到店内闹事。一旦多次要钱未果,小店里通常就会出现消费不给钱或诈称有质量问题的敲诈。经调查统计,该团伙敲诈勒索的数目从220元到1600元不等,现已查实的总计6820元。
“当时我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单次敲诈的数额都没有超过2000元的,仔细询问才发现陈某强等人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寮步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刑事犯罪处罚中有规定,敲诈勒索刑事处罚立案的标准是2500元人民币以上,不足的只能作为行政处罚等,所以该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的金额从未超过2500元人民币。但是陈某强等人是团伙、反复作案,法院在量刑时将从重处理。
该负责人还表示,陈某强等团伙成员之所以能“盘踞”向西村长达4个月之久,与业主们胆小怕事也有很大关系。(文聪 张伟)
(编辑: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