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本报讯 记者李志伟、通讯员闫怀强报道:机动车“限行”将有“法”可依!昨日,《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经广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没有标志或者持有特定环保标志的机动车
,采取区域限行。并从今年7月1日起,新车注册全面执行国Ⅲ标准。高污染车辆将实行区域限行
“高污染机动车限行一直缺少法规支撑”。据省环保局介绍,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对没有标志,或持有特定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或限制行驶车型的交通管制措施。
“机动车污染物在大气污染源的贡献约占了46%。”广东省环保局新闻发言人陈光荣副局长表示,首先要做的是降低机动车污染物在大气污染源中的分担率,以此改善空气质量。他透露,广东省首先要做的是逐步淘汰国Ⅰ和国Ⅱ以下在用运营车辆。
据介绍,广东省鼓励各地方政府设立高排放出租车和公交车提前报废补偿专项资金。还将在道路抽检和停放地进行不定期抽检,检测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不得上路行驶。7月1日起新车注册执行国Ⅲ标准
“减少一辆高污染车辆,就能为26辆环保机动车腾出环境容量。”陈光荣表示,机动车治污工作广东将加快执行。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国Ⅲ排放标准只是阶段性目标,珠三角力争提前执行国Ⅳ标准。”他透露,广东省的新机动车达标环保车型目录也将于近期公布。而且,一直未能配套到位的清洁燃油质量也将全面提高。今年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并将供应范围逐步扩大至全省,该工作到明年10月1日必须完成。自明年10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成品油,到2012年10月1日,广东省将全部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成品油,其中柴油含硫量控制在50ppm以下。
据悉,目前,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确定国Ⅲ标准成品油供应方案。据透露,国Ⅲ标准的成品油供应方案、油品质量方案已报省政府审批,省环保局也正在制定符合国Ⅲ的排放标准。排气监管网2010年底建成
“广东省还将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管数据库。”陈光荣透露,建立网络将有利于分析评估全省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和排放水平。而且,高污染车辆通过数据库将能实行分类监管。
据悉,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正处于编制网络传输及数据交换接口标准,省、市环保部门正与数据管理中心联网。据透露,该网络预计201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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