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如何看中国的《劳动合同法》?50多位美资企业代表昨与劳动社保部门恳谈达共识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张祥 梁嘉敏
已从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近期热点依旧不断。昨天,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外资企业组织———华南
美国商会特意邀请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与50多位美资企业的代表“面对面”,对话中国《劳动合同法》。在这场高层次的《劳动合同法》恳谈会上,双方有问有答,气氛热烈,精彩对碰的场面不断。恳谈会的共识是:和谐劳动关系将是一种“多赢”。

华南美国商会会长 张祥 摄
●“作为一个国家,有权力保护劳动者,而作为投资者,要意识到如何正确执行法律。”
●“是否过度保护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平衡问题。”
●“对美资企业来说,既然选择留下,就会很愿意面对这个挑战。”
———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塞亚丁
华南美国商会会长接受羊城晚报采访表示
“最关心如何执行好这部法律”
作为在华外商投资的重要组织部分,美资企业是如何看待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昨天,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塞亚丁先生接受了羊城晚报采访。
“这是一部公开透明的法律”
羊城晚报:您如何评价中国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哈利:我觉得应该向中国表示祝贺。这是一部非常公开、透明的法律。回顾一下立法过程,在三年前,有关方面就开始征求对这部法律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成形后,又再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近20万条反馈,让各方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才最终出台,这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榜样。我要强调的是,既然法律已经实施,企业就必须服从,我们在华的美国企业也很愿意这样做。
不认同“是过度保护劳动者”
羊城晚报:您觉得《劳动合同法》有没有过度保护劳动者?
哈利:我并不这样认为。有了《劳动合同法》,可以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从而形成更好的劳资关系。作为一个国家,有权力保护劳动者,而作为投资者,要意识到如何正确执行法律,如果认为成本过高,也可以选择迁走。因此,是否过度保护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平衡问题。对美资企业来说,既然选择留下,就会很愿意面对这个挑战。因此,我们最关心的不是成本,而是应如何去正确执行。
羊城晚报:目前美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
哈利:美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有多年历史,各种规定很清晰、明确,而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是新的法律,并且两者难以直接类比。现在美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一是对一些条款的理解不是很清楚;二是对一些责任的界定也感觉不是很明确;三是缺乏预防性的指引,来指导企业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