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破获仿真枪走私大案,十被告近日领刑
本报讯 记者姚志德,通讯员孙俊杰、范创亮、葛帮忠、朱晓丹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海关缉私局获悉,该局成功破获了一个专门从事走私仿真枪的犯罪团伙,查获走私仿真枪3000支。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
判处谭某等10名被告有期徒刑六年到两年不等。
海上几只纸箱牵出大案
2006年2月17日凌晨,广州海关下属大铲海关监控中心接到消息:一艘小型监管船舶“佛航528”装载走私物品,正从大铲水域经过。大铲海关缉私分局迅速出警,缉私队员跳上“佛航528”,控制了船上人员。
然而,民警们在船上并未发现任何走私物品,但发现不远处的海面上漂浮着几个若隐若现的纸箱。缉私队员将纸箱捞到船上,发现里面装着一支完整的银白色“沙漠之鹰”仿真短枪、一支分解成各个零件的仿军用带刺刀步枪和22副完整的防护眼镜。经鉴定,该两支仿真枪具有极高的仿真程度:“沙漠之鹰”仿真短枪在5米射程内,能轻易穿透铝制易拉罐罐底;仿军用带刺刀步枪由木材和钢材制成,具有较强刺杀性能。
用小船从香港偷运入境
“佛航528”船员供认:2005年7月开始,他们利用小型船舶从香港偷运仿真枪走私入境,次数多达40余次。仿真枪走私入境后即交到货主手上,货主把“运输费”打入他们的银行账号上。
该案引起广州海关缉私局高度重视,经报海关总署缉私局批准,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广州海关缉私局特地成立了“2·19”仿真枪走私案专案组。
据调查,2005年7月,“佛航528船”业务员莫某在香港认识了卢某,后经卢某介绍,莫某认识了香港供货商“阿坤”和大陆收货人“阿华”。很快,莫某纠集同船的何某、卢某与“阿坤”、“阿华”、“阿超”等人,从香港偷运仿真枪进入广东后,把走私仿真枪分散地放到各自的家中和位于广州白云区瑶台村租用的仓库,并通过网络渠道和广州各分销店把仿真枪销售到全国各地。
其后,专案组先后将“阿超”、“阿MAY”及其雇员许某、杨某和廖某等人抓获。“2·19”专案告破!
18省市联动收缴仿真枪
案件虽破,但据查证,该案中走私进口的仿真枪支及相关产品已被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全国18个省市,广州海关缉私局报请海关总署缉私局,发动全国18个省市的缉私部门展开统一行动,对流向社会的仿真枪展开近两个月的不懈追缴,共查扣仿真枪118支。2006年8月,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支持下,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大力配合,“2·19”专案组派员从香港数个涉案仿真枪行调取发票100余份,仿真枪2000余支。至此,这起涉案案值逾500万元人民币,走私进口数量逾3000支的仿真枪走私大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负责贩卖的谭某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负责收货的“阿超”、“阿华”分别被判六年、四年,负责运货的莫某、何某和卢某均获刑四年。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