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监护失责也要承担一半责任
本报中山讯 离开儿童乐园30分钟后,家长才发现孩子在玩游戏时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家长、乐园争执不下。经司法调解,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一半责任。
上月8日下午4时多,刘女士带6岁的儿子小明到儿童乐园游玩,然后自己抽空到附近买东西。不料小明在独自玩滑
翔飞行时,整个人摔了出去,右手着地受伤。小明怕妈妈责怪,直到离开乐园时也没敢告诉妈妈自己受伤的事。
吃晚饭时,妈妈发现小明右手红肿,一问才知道他在乐园摔伤的事,立即带着儿子找到儿童乐园的负责人宋某要求赔偿。经医院诊断,小明右肱骨外骰骨质断裂。
刘女士说,小明的手是在儿童乐园玩耍时受伤的,这说明儿童乐园管理不当及娱乐项目存在问题,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宋某则表示,没有证据能证明小明的伤就是在儿童乐园里弄的。再说孩子在玩娱乐项目的时候,家长应当在身边监护。
双方找到石岐司法所要求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小明的伤是因为儿童乐园的娱乐设施导致的,那么儿童乐园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孩子在玩乐时,家长也应在身边监护,不能离开,因此双方都有过错。最终,双方同意各承担一半责任。本月18日,儿童乐园以慰问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小明2715元。(潘林 黄薇)
(编辑:班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