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稀银
3月15日上午,西安市烟草专卖局对去年查获的涉及全国22个厂家45个品牌,标值5120万余元的假冒商标卷烟采用高炉销毁,在经过两次高温焚烧及烟雾过滤后,产生气体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样,兰州市也于近日将标值1512万元的假冒香烟塞进了粉碎机,粉末免费提供给企业成为制作木炭的原料(3月16日
《华商报》、15日《兰州晨报》)
对比露天焚烧,这两个“动作”可称“绿色销毁”,其进步意义不言而喻,只是“绿色销毁”的呼唤由来已久,步伐为何始终艰难?
认识难统一,此其一。执法部门通常的做法尽管给环保带来明显危害,对资源没有进行有效利用,但因形式公开声势又大,显示战绩的同时,对违法者确能起到一定的震慑和打击作用。技术难攻关,此其二。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绿色销毁”标准,相关的技术和设施更是缺乏,尤其是变废之“宝”的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受益难分配,此其三。即便能够甄别出有使用价值且对人体无害的假货,但怎样使用、谁来享用等均是难题,比如兰州“假烟制木炭”,是由生产企业作为产品出售,还是无偿提供给社会呢?若是后者,其处理成本又由谁来承担?监管难到位,此其四。“绿色销毁”加大监管难度,假货处理不慎便会“回流”到市场上形成再次危害,给原本就很脆弱的打假工作带来更大的被动。
推进“绿色销毁”,除了要解决好以上“四难”外,当务之急是要由国家制定并出台“绿色销毁”标准,形成应有的制度保障。同时,应由国家和各省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并加大监管力度,鼓励更多的团体和个人积极加入到假货治理中,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假货的泛滥,彻底减轻“绿色销毁”的压力。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