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海法宣报道:昨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表彰和授带仪式,对日前刚刚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的荣誉称号的海珠区人民法院法官苏国霞等进行表彰。
据悉,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共评选出“全国模范法官”68名,其中广东省为4名,广州市仅1名。本次苏国霞获得荣誉
称号,是继2003年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丁卫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之后,广州市又一名法官获此殊荣。
苏国霞,现任海珠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她在2003年至2005年三年时间里,共执结案件1723件,执结标的2.16亿元。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