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在锻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进程中,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管者、媒体已然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消费利益共同体,并都各有各的责任。
于企业或商家而言,消费是赢利路径,而责任则是企业素质的考量与基本要求,意味更多的自我反省与自我提升。企业令人佩服和敬畏的不
是他的惊人利润,而是他的责任感;他的一切的殊荣都在他高举的责任。
于消费者而言,消费是行为,而责任也许更多的是对消费环境及消费质量的期待。面对自身权益受损,消费者个人不应该也绝不可能置身度外,应积极参与创建进程。
于政府各部门而言,消费是监管,而责任是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举措。社会从来不缺创建和谐、健康消费环境的氛围,而在于缺少规范消费环境的制度和框架。
于媒体而言,消费是见证者,而责任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鼓与呼的努力。面对一个不甚健康的消费环境,唤醒更多人正视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丑恶现象,忠实记录全社会创建和谐消费环境的进程。
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必然要经过博弈而成。博弈不是互相推卸责任,而要始终坚持权责对等原则。责任如像一个皮球被踢来踢去,责任与权益在踢来踢去的过程中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创建放心和健康的消费环境故有必要推行问责制。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希望,为了不辜负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神。寄希望于所有有责任感的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管者、媒体,愿他们以责任为墨,创建和谐消费的时代画卷。
文/记者马珍子、钟柳梅、梁柳芬、吴花明、朱强、李放、胡宗京 图/记者 梁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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