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刊
文/叶静 卢沁 杨丽萍 图/胡练宇

由美容导致毁容的事件屡见报端
明天是第2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主题定为“消费与责任”
。日前,佛山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度佛山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1
热水器伤人千里外索偿
2007年3月,江西省上高县发生一宗关于“樱雪宝花”牌热水器造成21岁孕妇陈某洗澡身亡的索偿案件。该热水器产自顺德区容桂镇诚达燃具实业公司,当地消委会要求我市全力帮助调解。由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证明该热水器为不合格产品,但厂方否认热水器是该厂产品,并称该厂已停止营业,产品是中山市一厂家冒牌生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实地证实该厂址为空置厂房后,佛山市消委会通过多方渠道取得中山市相关厂家的地址和电话,冒牌厂家终于低头认错,赔偿了15万元给投诉者。千里之外的维权案在顺德、上高两地消委会的共同协作下终于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投诉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
美体伤身案赔偿15万元
2007年6月4日,南海区消委会收到一宗美容纠纷:消费者李某于2004年9月份在南海区某美容美体中心签订《干细胞丰胸疗效合约书》接受丰胸美体服务,然而在服务完成后李小姐发现胸部有硬块,触摸疼痛,至2006年8月因疼痛难忍在该美容美体中心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李小姐尽快做手术取出丰胸用的异物。李小姐随即要求美容中心退还其消费的所有费用并赔偿治疗及康复期间的一切损失,遭到了拒绝。消委会发现该美容美体中心并不具备从事“医疗美容”的资质。在证据面前,经营者和消费者达成协议,合计赔偿消费者约15万元。
3
加油站加油发动机进水
2007年5月25日上午,消费者赵先生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到高明区一加油站加入86.24升的0#柴油。行驶大约200米后,发动机突然大量冒烟、死火。经油站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加入的0#柴油里有水,发动机进水后导致货车不能行驶。加油站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0000元给消费者。
4
购得拍卖房办不了过户
消费者郭女士于2007年4月通过拍卖购得顺德区的一间房屋,付款7.8万元。由于房屋是法院委托拍卖的查封房,当时消费者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拍卖公司承诺一个月内为她办理相关手续并交房。但过了两个月,房产都未能交付,消费者几经催促,拍卖公司百般推托。市消委会经过了解,是拍卖公司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并注销原房地产证,所以不能交房给消费者。经调解,拍卖公司最终同意退款。
5
祛斑霜毁容获赔八万元
张女士于2006年12月从某商店购买了一瓶价值15.8元的“韵牌20天祛斑霜”,并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半个月后原来的色素斑也开始消退,遂停止使用。但就在使用后的第25天,张女士的脸上开始出现了“白癫风”症状,双侧眼睑出现了淡黄色斑,颜色逐渐加深到黄褐色。张女士急忙到医院治疗,但症状并没有明显好转。消委会经过多方查证得知,该祛斑霜的生产厂家未经合法登记,产品为假冒化妆品,曾受到药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最终商场负责人承诺一次性赔偿张女士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