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教育界获悉,广东省政府已正式发文,同意授予广州市“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并要求广州市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2007年底,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100%创建成为省教育强区(县级市);
36个镇中有34个镇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比例达94.4%,其中17个中心镇100%创建成为省教育强镇。广州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的督导验收,并得到了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组的高度评价。(王倩 何宇鸿)
(编辑: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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