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热议“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张军、王雷、韩平报道:“完全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条款的可能性不大,也没有必要”,连日来,不少来自企业和政府的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对这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发表反对意见。
曾被《福布斯》列为中国首富的全国政协委员刘
永好认为,现在没有必要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关键是要规范好实施细则。与他看法相同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江门市副市长李崴。他认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员工拥有铁饭碗”,“企业破产、职工不称职等情况下,还是可以‘炒’的”。
(编辑: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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