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规模从原来的60个班以上减为36个班以上,教育界人士称此举乃众望所归
本报讯 记者王倩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宣布,对省一级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其中对示范性高中的班数规定有所降低。教育界人士认为,新规定更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是众望所归之举。
省教厅昨日发出的《关于省一级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调整内容:从2008年起,申报广东省一级的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其高中规模不得少于36个班,且高中学生数必须占在校生总数的2/3以上;凡县域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于上年度省平均水平的,其所属高中不得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已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并通过初期督导验收的学校,高中教学班必须达到36个班以上,才能获批。
而根据原有的试行方案,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必须达到60个班以上,否则验收会被扣2-6分;如果班数少于30个班,只得0分。记者了解到,广州不少老牌优质高中,过去长期保持在18个班左右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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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方案之弊
资深教育人士透露,原试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少校长针对班数问题提出了异议:一,规模急剧扩张,从一个年级6个班突然扩大到20个班,导致师资、生源质量下滑,教育传承的良性循环被打破;二,原有的市中心校园面积不够,不得不迁校郊外,带来一系列管理难题;三,超大规模的示范性高中过多占据教育资源,人为加大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四,以广州为例,高中和初中分离,引发公办初中学位减少,小学毕业生争考高价民办初中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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