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马经建议改革“一行三会”监管体系
本报讯 记者刘薇、通讯员曾敏丽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他将向本次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深感在金融业综合经
营加快推进,系统性金融风险更为复杂的新形势下,分业监管存在着不少问题。”马经分析指出,随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但是对跨行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和跨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晰,协调监管难度大,存在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既提高了监管成本,又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综合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他认为,消除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体制机制因素,有必要从促进金融业全面协调发展、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之间的关系,在现行分业监管框架下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协调职责和主导作用,理顺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分工协作关系。比如在法律上明确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各类型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职责,以利于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直接检查监督权的范围,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信贷政策、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利率管理规定、信贷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精简政府机构、组建大部门体制的设想,对各金融监管机构职能进行整合,构建协调配合的新型金融监管框架等。
此外,他还指出,在新一轮以解放思想开创广东金融工作新格局的实践中,要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努力革除影响金融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弊端。如将“重组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加快构建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在推动现有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打造地方金融知名品牌的同时,根据广东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对投融资和风险管理的多样化需求,积极考虑引进和筹建一批新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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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