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低毒,不要盲目食用;管理规范正在研究

上图:本报头版本月2日的报道
本报讯 记者黄海云报道:本报2日头版报道的《巴鱼是不是河豚?是否有毒?监管部门说不清》
见报后,受到了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省食安办就本报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巴鱼是人工淡水养殖的河豚鱼。目前广东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河豚鱼人工养殖、加工、经营方面的管理规范,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相关管理规范出台前,不要盲目食用巴鱼。”
省食安办专家表示,河豚是鲀科鱼类的通称。目前,广东俗称的“巴鱼”实际上是人工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属于河豚的一种。暗纹东方豚于1991年开始人工繁殖,目前全国包括广东、山东、江苏、广西省等多个省份都有人工养殖产品。专家还指出,几乎所有种类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但河豚体内的河豚毒素并非源于自身,而主要源于感染了能产生河豚毒素的嗜盐性海洋微生物如溶藻弧菌、鳗弧菌、明亮发光杆菌、放线菌等,或者摄食了海洋中含河豚毒素的饵料生物如涡虫、纽虫、法螺、织纹螺等,其含有的毒素被河豚吸收转储于体内”。
不过,相对于野生河豚鱼(广东俗称“鸡泡鱼”),人工养殖的河豚鱼相对低毒。在人工池塘养殖条件下,只要饲养的水环境控制好,投喂无毒饲料而不是有毒的生物饵料,养成的暗纹东方豚毒性会相对较小。其毒素主要存在于卵巢、肝脏、眼睛、皮肤、血液等,在正确养殖、加工下,其鱼肉是无毒的,少量食用相对安全。
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还透露,针对目前国内河豚鱼养殖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河豚鱼人工养殖、加工、经营方面的管理规范。但由于巴鱼仍然有一定的毒性,且人工养殖的巴鱼与野生的河豚鱼难以区分,因此专家建议消费者在国家没有建立河豚鱼人工养殖、加工、餐饮管理规范之前,不要盲目食用。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