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黄顺宁报道:昨日上午,广东律协在珠江宾馆召开“网络计算机刑事犯罪研讨会”,专题研讨许霆案,国内十余名知名专家、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超过80%的与会者认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超过90%的与会者认为许霆案将推动立法走向完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坚持认为许霆
无罪,他认为,若此案绝大多数民众不满,证明是法律出了问题,而非民众出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反思我们的法律本身了。他表示,许霆被判处无期以及本次被重审的过程中,一直被指控其行为构成盗窃金融机构,这是不妥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许霆拿的柜员机的钱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所以就推断柜员机就是金融机构,但这种反推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如在有些农村,银行网点的现金的往来,是通过银行营业员提着钱箱坐公交车送去的。途中被盗了,根据现有的判例,只是普通盗窃,并非盗窃金融机构”。
但也有与会者认为无须为此案而调整立法,律师梁国雄就是其中之一。梁国雄认为,许霆案之所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实是民众对法律、事实认知上存在偏差。“以‘艳照门’事件为例,淫秽照片通过网络传播,往往显示出来就是一串字符而非照片本身,难道传播这些字符链接就不算传播淫秽照片了吗?对新事物的理解,不能停留在表面,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许霆利用提款机的错误,拿走了不属于自己的钱,这就是事情的本质。法律无须修改,许霆就是有罪”。
(编辑: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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