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消息 上海市静安区商贸系统三名领导干部在开发南京西路969号地块中信泰富项目过程中,采用逃脱评估、账外走账等手法,将巨额国有资金侵吞私分,终因投资失误被骗919万元而东窗事发。近日,三条“蛀虫”被法院认定犯有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程树军、张健民和袁震原系国有企
业上海静安城商贸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该公司前身是一家注册资金仅50万元的公司。1994年7月,静安城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杰生商贸发展公司(下简称:老杰生公司)。同年12月,在区政府人力、财力的支持下,老杰生公司与香港通利集团美都公司成立通利杰生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南京西路969号地块,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其中通利公司出资85%,老杰生公司出资15%。两年后,老杰生公司向通利公司转让10%的股权,通利公司除支付受让股权的价款外,还约定支付310万美元的补偿款。
1997年末,老杰生公司改制,但没有对通利公司尚未支付的240万美元补偿款予以评估,隐匿了该笔国有资产。最终评估老杰生公司国有资产净值仅200余万元人民币。静安城公司收回160万元国有资产,再出资40万元与静安城公司职工个人出资共同成立杰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杰生公司)。期间,三人将通利公司支付给老杰生公司的240万美元补偿款中的643万余元人民币,以新杰生公司股东分红的名义私分。
1997年,经静安城总公司贸易部经理刘某介绍,三人认识了一名被称之“神通广大”的浙江舟山人崔涛。三人以新杰生公司与崔老板等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集元公司。
1998年,崔老板称舟山有个30万吨油品二期扩建项目,静安城公司与集元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前者出资750万元作为前期工程投入,保底利润是120万元。不久,崔老板又提出追加投入资金,三人先后将1439万余元打进集元公司账上,远远超出预期方案。同年6月,崔老板失踪了。经财务审查发现,919万元已被崔老板转移至创远公司用于还贷和付息。2003年3月,静安城公司进行改制前评估,三人以公司业务亏损为由,指使财务人员以虚假支出,将未追回的919万元国有资产核销平账。
然而,在2006年度司法会计审计中,该案渐渐浮出水面。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并罚,判处程树军、张健民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袁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鸿光 阮巍)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