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及机场建设费和机票涨价
本报讯 记者邝穗雄、通讯员白云报道:我国民航酝酿已久的《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将于3月1日由国家民航总局正式颁布执行,这标志着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拉开序幕。
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理顺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不
涉及调整旅客的收费(即机场建设费),也不会造成民航旅客票价上涨。据经济专家估计,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后,外国及港澳航空公司支出水平将有所下降,内地航空公司整体支出水平也会下降。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民用机场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机场被划分为一类1级机场、一类2级机场、二类机场、三类机场。民用机场收费项目被统一为航空性业务收费、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以及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改革民用机场收费管理方式,航空性业务收费项目、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机场与航空公司在政府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标准;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定价目录来管理。
(编辑: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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