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乔 图/春鸣

武汉一对夫妻离婚后,前夫心有不甘,居然买来一只狗,给它取了前妻的名字,对其大声吼叫、时时痛骂。妇联权益部法律专家指出:此举涉嫌故意侵权。(2月25日《武汉晚报》)
打心底里希望专家的说法能够成立,不要让小人太猖狂,不过,真要打起官司来,一则更加劳神费心;二则结果也未必让人乐观。如何取证?侵不侵权?都是问题;三者就算赢了,心里的结就能消解吗?谁又能保证这次就能一了百了?
清朝官至尚书的万文敏,因自起宅第太高,其对门某旗人认为在风水上有碍于己,日日叫骂于门。万家儿子们以为是可忍孰不可忍,万文敏则坐镇家中严令阻之:“他骂的是那种人,我非那种人,所以他不是在骂我,有什么不可忍的?”所谓“非义相干,以理遣之”是也。对于这位“前妻”,婚都离了,又何必在乎什么指桑骂槐呢?如果还是无法忍,又不屑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也未必去求救于法律专家,而不妨请一位心理学专家上门去看看。
(编辑:侯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