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群
一俟在机构和人员裁减上做文章,我们担心今天“减”下来的,明天还会“加”上去,就不会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似乎都被套牢在这个怪圈中
在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大部委制备受世人关注(见昨天《羊城晚报》)。
确实,我国从国务院到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构
,目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相当部分领域的机构设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部门重复、管理职能交叉甚至上下错位的情况。这种迂回交错、叠床架屋的行政架构,不但让行政对象感到不知就里,办事极其不便,而且由于政出多门,经常造成政策不一致、环节不配套,和出现问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是造成政府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能减弱的根本原因。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管理事务重要性的日益凸显,这种机构设置模式将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赞成并期待这一次的机构改革,它具备的社会基础要超于以往。但是,我们国家历次机构改革总走不出循环往复那个怪圈的经验教训,却是我们不能不认真汲取的。
如果用最简单的话语表述,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则取向,可以概括为四个字:精简、效能。尽管实施大部委制度的机构改革,其核心考虑点是科学、理性、整合这几个因素,和以往机构改革强调一般意义上的精简机构还不完全一样,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其最终体现的结果,将仍然不出精简、效能原则。也就是说,实行大部委制,体现之一的还会是在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上,否则将是另一种叠床架屋。然而,一俟在机构和人员裁减上做文章,我们担心今天“减”下来的,明天还会“加”上去,就不会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似乎都被套牢在这个怪圈中。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教训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笔者以为,就在我们对“精兵”和“简政”的关系缺乏清晰认识这点上。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而是“兵”、“政”间存在着的一层依存关系。要真正做到“精兵”,必须要首先考虑“简政”。而所谓“简政”,就是要在我们该建设什么样类型的政府上给予科学判断,解决好政府究竟该管什么和不该管什么,哪些是政府的职能,哪些不是或不全是。当下中国,政府机构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全能”、“全责”型,什么事政府都要管,什么责任都由政府包,否则就追究、倒查。试想,在这样的氛围下,为了履行职责,为了防范责任追究,政府机构和人员又怎么能有效地精简下来呢?大部委制最终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在精简机构大的要素、大的环境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归类、整合后的部委,虽然可以取得精简和效能的一时功效,可一旦到了这个大部委感到难负重荷的时候,就有可能再次重新孵化新的机构,重蹈分合、合分的覆辙。
所以,笔者认为,在实施大部委制度的机构改革中,最需要慎重对待和有所准备的,就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在政府职能和功能上作出理性、科学的划定,在“简政”上首先下一番扎实功夫,对政府管理职能进行清晰定位。这不仅关系到大部委制机构改革的成功,也是为推动整个机构改革未雨绸缪。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