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句
过年给孩子压岁钱只是一种习俗,给多少甚至给不给都没有定规。而工资却是一种劳动报酬,它不仅必须支付,而且理应体现公平的原则。如果压岁钱都要与GDP同步增长,那么工资不是更应该与GDP保持同步吗?———盛大林
□盛大林
按去年的“价码”给女儿发压岁钱,却被女儿退了回
来,理由是:压岁钱未与GDP同步。女儿在退回500元的红包时笑着说:“老爸,去年中国GDP的增长是11%哟,你就算不多给,至少也要与GDP同步吧!”父亲说:“国家GDP不等于家庭GDP呀!况且去年的CPI涨幅也超过了5%啊。”女儿又说:“我也是CPI的承担者啊。”七天之后(即正月初七),父亲在加码的情况下才把压岁钱发下去;不料,女儿又提出要50元的滞纳金。(据2月14日《羊城晚报》)
父说父有理,女说女有理。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很显然,问题出在“家庭GDP没有涨”上———如果家庭GDP随着国家GDP同步增长,那么压岁钱与家庭GDP同步增长也就顺理成章了。
2006年,上海市总工会对250家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的调查显示,50.6%的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最长的6年来分文未加。前不久发布的《2007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蓝皮书显示:2007年,中国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高,中国企业利润总额已经进入快速增长的阶段。但,企业利润的增长一部分原因来自成本超常压缩,其中,劳动者报酬的减少是重要方面。尤其是去年以来,CPI不断攀高,本来就不高的工资增长几乎被抵销。
为了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工资的正常增长,国家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但是,本为“底线”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成为“标准工资”,所谓“工资增长指导线”也因为标准偏低、弹性过大(很多地方的“指导线”下限标准在3%左右)且无强制性,无从发挥真正的作用。同时,工会也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博弈勇气和能力就显得更加重要。虽然在资方市场中,劳方处于绝对的弱势,但如果大家都像武汉的这个女儿一样“据理力争”而且共同发声,还是具有一定的谈判能力。一些农民工已经开始这样做。据报道,在郑州年后的劳务市场中,求职的农民工们普遍提高了自己的要价。
过年给孩子压岁钱只是一种习俗,给多少甚至给不给都没有定规。而工资却是一种劳动报酬,它不仅必须支付,而且理应体现公平的原则。如果压岁钱都要与GDP同步增长,那么工资不是更应该与GDP保持同步吗?
(编辑: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