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对粮食、猪肉等行业推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第一批明确多家企业
本报讯 记者戚耀琪、通讯员高诒茜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发出今年第一号通告,就广东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省物价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
格干预措施的有关事项,目的是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和保持社会安定。这只是辅助性行政手段,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物价局将严格按照“依法适度、程序规范、保障供给、搞好服务”的原则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据介绍,在广东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下列商品及服务,实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液化石油气(政府制定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除外);其它重要商品及服务。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临时价格干预商品及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提价申报。
据悉,九家企业(第一批)需提高价格,应当在拟提价10个工作日前,按规定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见下表)
按照通告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临时价格干预商品及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调价实施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市、县物价部门。这些情况包括了1.一次调高价格4%(含4%)以上的;2.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含6%)以上的;3.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含10%)以上的。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经营下列商品的企业,需直接向省物价局备案。第一批包括了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珠海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省物价局表示,任何生产经营者和个人、其他组织,均不得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凡违反价格法律的举报电话为: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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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申报品种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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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 |
方便面 |
广东顺德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广东锦丰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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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行业 |
小包装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调和油) |
嘉里粮油(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番禺合兴油脂有限公司中山市鹰唛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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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行业 |
纯牛奶 |
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深圳晨光乳业有限公司广州风行牛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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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王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