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忠明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劳监处处长林正生表示,在10人以上(含10人)企业配置2-3名劳资纠纷信息员,就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据介绍,信息员在企业中公开选拔,经过企业、员工和劳动部门三方同意后任命。通俗地说,就是兼职“情报员”,发现企业欠薪就报料。
广州市劳保局的此种做法意在更好地维护
工人的权益,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作为违法违规信息搜集的情报员,本应是卧底在企业的“线人”,其所作所为对工人有利,对企业老板来说则未必是有利的,如果要进行公开选拔,这本身就是让“线人”暴露在可能违法者的眼皮底下,会让情报员处于被“反监控”的状态,情报员的生活和工作必然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如此看来,公开选拔实在不妥,“情报员”的秘密身份与公开选拔本身就是矛盾的。
笔者认为,在牵涉每个工人的个人利益问题上,如果执法到位,每个工人都是一名“情报员”,这样隐藏在企业每个角落的“情报员”比公开选拔的所谓“情报员”更能对企业产生威慑作用。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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