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
近日,宁波市民发现一直收看着的湖南卫视忽然消失了。有观众致电宁波广电客服,答复是落地合约结束;但不久后却有网友爆料称,停播的原因,主要缘于宁波地方保护,落地要价过高,导致湖南卫视无法落地。(1月15日《新快报》)
湖南卫视节目做得好不好姑且不论,但可以肯定的事,无论是宁波
广电还是湖南卫视,都没有把观众的权益放在首位,放在首位的,是双方各自的利益。观众作为电视的埋单人,这里面有两份合约两个问题:一个是合约履行问题,一个是合约签订问题。市民缴纳了一年的电视收视费,那么你就必须提供一年的湖南卫视节目服务,如不能履行,那么就得负违约责任,就得给市民以经济补偿,换句话说,即便停播的不是湖南卫视,而是一个垃圾台,一个没人看的台,违约了,照样得给予补偿,这和喜欢不喜欢没关系。不仅如此,如果没有提前告知:电视台节目可能会减少,知名电视台节目可能会取消。这同样侵犯了观众的知情权,相关部门无疑也得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一个问题是宁波广电部门和湖南卫视合约签订的问题,这实际上关系到一种盈利模式的问题,宁波广电部门收钱,湖南卫视付费,可以,湖南卫视通过观众的眼球大赚广告费,就一定不该回报当地,回报观众吗?反过来,宁波广电部门拿钱给湖南卫视,这实际上也行,这就如同央视购买意甲联赛需付费一样。不管哪种模式,只要谈判的双方有一家把观众放第一位,那么谈判就不可能破裂,观众永远就是最大的赢家。
但现实的问题在于,双方都在拿观众作为筹码换取更多利益,宁波广电部门显然是挟持民意想卡下湖南卫视的脖子,从而大赚一笔。而另一方,湖南卫视,就更为可笑。湖南卫视相关负责人“陶主任”称“靠舆论才能救宁波的湖南卫视”,看来,也是不愿意多出钱了,甚至还希望鼓动舆论以胁迫宁波广电部门就范。可悲之处,就在这里,双方都在关注自己的钱袋子,观众利益在哪里?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