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瑞灼
备受关注的“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计划在1月22日举行。1月12日,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了两个降低手机漫游费的方案,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1月13日《经济信息联播》)
不少专家指出,两个方案都比较复杂,把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了一起。方案是否复杂对于老百姓来说不重要
,关键在于,没有成本核算作为基础的听证会,听证代表如何对当前的手机漫游收费作出合理判断,进而发表听证意见?显然,手机漫游成本究竟是多少,听证会召开之前应首先解决这个问题。而电信业带有半公用事业的性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监管部门和电信企业也有义务向公众公布手机漫游费的成本,并根据实际成本对漫游费作出新的调整。这不仅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需要,也是确保听证会顺利进行的需要。
根据我国的《电信条例》,电信资费是以成本为基础来核算的,手机漫游费也应包括在内。2006年,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以业内专家的身份,向公众爆出了手机漫游费的惊天秘密:所谓漫游费,只是由网络传送的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一部手机一年的漫游成本,也就是1分钱”。此外,世界上收取国内漫游费的国家极少。显然,漫游费无论是取消还是降低,关键是弄清楚运营成本与收费价格的关系。如果成本核算告诉我们,手机漫游费下降幅度是合理的,那么就是合理的;如果真如业内专家所说,目前手机国内漫游费的运营成本可以忽略不计,那根本就不应该收取漫游费。
同时,手机漫游费的成本调查,不应仅仅是运营商的一家之言,应该由消费者、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只有在公开、准确的运营成本基础上,听证会才能作出科学的决断。如果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那么,专家所担心的有些地区会搭听证会的“顺风车”,电信资费不降反升的情况很可能会出现,那么这样的听证会将没有任何意义可言。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