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的责任应为“城市服务”。城管的权力不是要限制,而是应顺应民生柔性转身,从权力批发的执法惯性上走下来,提供更优质而专业的公共服务。
———宋桂芳
□宋桂芳
魏文华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后续:湖北天门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地准备材料,为魏文华申报“见
义勇为烈士”称号。(1月13日《楚天金报》)
引起关注的魏文华事件,究竟以何种结局收场其实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城管迷局不破,谁都不能保证会不会再出现李文华、张文华。
各地成立的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需要,有效遏制了“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行为。问题是,城管的这种“二政府”身份误把自己的职能颠倒了。城市管理,应该是宏观权力层面的事情,城管部门的责任应为“城市服务”。城管的权力不是要限制,而是应顺应民生柔性转身,从权力批发的执法惯性上走下来,提供更优质而专业的公共服务。
至于城管之忙,恰恰是政府治理需要改革的一个信号。城管独揽的很多事情完全可以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可以购买公司化的服务,一者更价廉物美,二者也有利于城管职能的归位。当然,如果个别城管打死了人就要取消城管,这个逻辑就和个别教师猥亵了学生就要关了学校一样荒唐。城管屡屡出事儿,且屡屡与基层群众矛盾重重,根本而言,不是城管出了问题,而是城管制度先天失调,此时如果遭遇后天素质危机,自然问题多多。有一点是肯定的:不管事不做事的人,永远不会犯事。将城管妖魔化背离正义,就事论事的处理模式更拯救不了城管迷局。
一个烈士的称号,从前年用来安慰在执法时被商贩刺死的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到眼下又拿来抚慰被城管打死的魏文华,抛开《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中的明文规定不谈,我们难道不该反思:究竟是什么让管理市民的城管和被城管管理的市民一不小心双双成了光荣的“烈士”?
魏文华最值得褒扬的是公民精神,至于其死亡事件,应还原为刑事案件。一个烈士称号拯救不了城管迷局。如果不对城管的职能与制度设计作出理性的因应,迷局永远不会自动破解。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