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
日前,广州白云区云景花园上演了一幕电影里才有的火爆镜头:几十人骑着清一色治安队的摩托车,穿着治安队的衣服或迷彩服,也有穿便装的,一起冲进小区,砸烂物业管理处,还冲进保安宿舍见人就打,数名保安重伤(《新快报》1月11日)。
据媒体事后采访报道,引发这场“血案”的原因是保安驱逐
占道经营走鬼,没收货物。而治安员的介入,有说是因为其中一女小贩是当地治安员的家属,还有网友在金羊网相关新闻留言里说小区住户购买的东西被一并没收,在找保安理论时遭遇暴力对待。至于引发事件的曲折原由,自然将有执法和司法部门进行追查,在这里我们无需越俎代庖加以分析评论。
真正令我们感到心惊的是,无论是小区管理处旗下的保安,还是隶属街道办的社区治安,原本皆以维护一方安宁为己任。但非常不幸,在整个的事件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幅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图景:没有执法权力的小区保安,以粗暴的方式恣意地承当起他们所不具备的政府执法部门的功能,导致矛盾不断累聚,终致引来治安员“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在保安和治安们的这种暴力狂欢中,法律的边界遭到了无情的损毁,也将城市社区的公共治安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严峻地呈现于我们面前,即公共权力的缺位。那些本不具备公权性质的团体先后粉墨登场,以野蛮的方式干预社会事务,而真正维护社会安全事务的公权机构———警察———直到事件的末尾,才无可奈何地出现在现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的登场,是来调查处理被赋予维护治安之责的两个团体的互殴。
反过来说,也正是公权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这种消极和怠惰,造成治安队和小区保安越俎代庖,成为引发暴力事件主角的深层根源。因为在我们特定的社会体制政策之下,社区自治组织发育严重不良,值此情形,公共权力的缺位势必会形成这样的后果:“民间”性质的团体或机构填补公权力遗下的真空地带。又因为这些团体的地位本身便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造成它们以非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的内在冲动。因此,指望这样一些团体或机构维护公众的社会安全,无异于缘木求鱼;甚至如云景花园大规模斗殴所示的———南辕北辙,保安和治安队都有擅自逾越法律边界的行为,使它们非但没有成为预想中的社会安定的力量,反而成为矛盾聚集的根源和社会治安事件的主角。
而且,据我们所知,类似于此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非止一端。这不能不令我们期盼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共权力机关真正强化职能,不仅加大对于社会安全的管理力度,同时也要增强对这些“伪”治安团体和机构的管理,避免它们成为社会矛盾和动荡之源。
每日一句
那些本不具备公权性质的团体先后粉墨登场,以野蛮的方式干预社会事务,而真正维护社会安全事务的公权机构直到事件的末尾,才无可奈何地出现在现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的登场,是来调查处理被赋予维护治安之责的两个团体的互殴
——中和
(编辑: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