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标受贿不“独食”,窝案涉及14名干部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实习生黄顺宁报道:黄埔涌和赤岗涌是海珠区众多河涌中两条普通的河涌。为了治理这两条河涌,海珠区拿出了1.6亿元的巨款,但因“蛀虫”作怪,一直效果不佳。日前,这些“蛀虫”都被绳之以法,职务最高的海珠区水利局原局长杨文
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6年9月,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信中举报一个水利工程招标中间人和水利局领导及部分专家相勾结的情况。
海珠区检察院顺藤摸瓜,海珠区水利局“窝案”就这样拉开了序幕,包括局长杨文标、副局级调研员麦锦全、多名正副科长在内的14人涉案。而其中官职最大的,无疑是局长杨文标。
杨文标“讲义气”,受贿不吃“独食”,这是他犯罪行为的最大特点,因此深得下属们“拥戴”。
杨文标很喜欢“集体活动”,下班后“中层以上干部一起去吃饭”是常有的事,吃饭期间时常有人会送钱来。吃完饭后,杨文标便以“招标代理资料费”、“好处费”、“劳务费”等名义把钱分发给大家。
杨文标还很喜欢旅游,除了要求中层干部一起出行外,还鼓励大家带上家属孩子,作为福利让大家共享。旅游本是一件乐事,但杨文标组织的集体旅游频率之高让很多干部感到吃不消。有人“到后来一听到旅游就烦得要命”,但不参加的人会被视为异己,还不敢不去。旅游费用,当然由承包工程的人埋单。
据了解,检察院开始找水利局部分涉案人员谈话后,杨文标曾主持召开了一个“攻守同盟”的会议,要求所有干部对检察机关统一口径,给检察机关的工作造成了巨大障碍。
检察机关随后找到了水利局年纪最轻、职务最低的杨某谈话,才打开了缺口。送钱人之一、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陈尚桥(另案处理)浮出了水面,案情渐渐清晰起来。
据查,从2004年9月到2006年9月,杨文标先后6次收受陈尚桥52万元,并将黄埔涌和赤岗涌部分整治工程交给了陈尚桥的公司。2005年9月至2006年10月,杨文标又5次收受另一公司负责人刘振标(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并同样将黄埔涌和赤岗涌等的部分整治工程交给了后者。
一个颇让人玩味的事实是,杨文标出任局长的时间是2003年10月。那时,他的前任局长张某刚刚涉嫌受贿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空出了位置,才由杨文标来接任。不想,时隔3年,历史重演。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