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男儿》拍戏“大阵仗”,不少市民打爆热线“诉苦”
本报讯 记者李春暐报道:连日来,本报关于“《烈火男儿》剧组拍戏塞了半座城”的连续报道,引发市民广泛关注。昨日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表示,这是明显占用公共资源转作商业用途的做法。作为利益相关方,受损的街坊完全有资格起诉剧组。
委员痛斥:这是滥用公共资源
“这是明显的行政滥权,滥用公共资源!”昨天下午,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接受采访时显得怒气未消。他表示,这次审批剧组进行拍摄的部门行为失当,“拍电影是一个商业行为,带有盈利性质。用消防、公安、街道等人员进行占道,占用的是公共资源。用公共资源来补贴商业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对于剧组人员“前几天已经知会相关部门”的说法,他反问,“贴那几张谁也看不到的告示就够了吗?”他认为,整个拍摄过程应该向全社会公开,让人们来判断是否值得用社会资源来补贴这场拍摄,“如果没人赞成的话,就应该去摄影棚里拍!”
街坊质疑:谁给剧组如此自由
在附近菜寮社区,记者看到一张告示,上面写着剧组可以使用该大厦拍摄约20天,而且可以制造爆炸、冒火等场景。至于什么时候爆炸、什么时候冒火,并未说明。
对此,有街坊就说,整整20天不限时不限次拍摄,这意味着附近路段都成了剧组“摄影棚”,百姓都是群众演员。谁有这么大权力批准?
有街坊还说,现在风高物燥,火灾天天都有,附近居民习惯了剧组点假火的“狼来了”,真有民居起火了,谁还会分得清真假?
律师建议:市民可以提起诉讼
对于这次全民埋单的“大电影”,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说,政府审批部门和剧组都可成为赔偿主体,受影响市民在可以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有资格提起诉讼。
他说,在这场拍摄中,市民是利益相关方。审批部门在下决定时,必须先咨询市民意见。他解释,在部分国家和地区,造成侵害一定范围利害人利益的事实,相关利害人就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他也坦承,目前依据我国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盲点,取证上也会有相当困难。但有实际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利益受损的市民,可以尝试提起诉讼。
剧组仍在老地方拍摄 网友戏称“最牛剧组”
昨天,处于“暴风眼”的剧组仍在金叶大厦继续拍摄。大楼部分窗口偶尔还会冒出火光,旁边还有一辆消防车在候命。但剧组人员已经显得相当低调,附近交通也再没明显受影响迹象。
另一边厢,市内多家媒体就此事发表看法的论坛、热线被市民挤爆、打爆齐“诉苦”。上班族迟到被老板骂,学生延误了课程,商家延误了签约,旅客错过了飞机,病人耽搁了送院……有网友还算了一笔账,消防、公安、街道,这些用纳税人的钱令工资的部门一下子都“客串”了剧务人员,到底剧组有没给钱,又是否给得起这笔钱?不少街坊还斥责,该剧组绝对可被称为“本年度最牛剧组”,这场戏则是“本年度最昂贵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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